接下去便是岭。这样一个名字。加上她的从容。加上天生的一点点“威”。 很是对称。
我是说,与她本人煞是对称。
说到她不得不说“意思”。那才比较有意思。
那天看完乔放的《红色沙漠》,红榴门前碰到似曾相识的身影。
那是她们相叠的影子。灯光有点昏暗。我看到的是我曾经追逐的梦的样子。
那时我们说过什么,大抵我已经忘记。好象是说有关于遇见什么人,看什么电影。
只是她们在我生活中第一次实在的出现的,竟是如此的有趣——昏暗而带着光明。
依稀记得那时,我的心就颤了一下。我以为看见了她。那个我还不能忘掉的她。
可那个人是益思。只是相貌上很像而已。但毕竟不是她。
曾经为她行尸走肉,为她痛哭刷拉的那个她。她是我暑期工时认识的女孩。
她喜欢拉我到八楼陪她聊天。虽然我们的休息室主要是在二楼的义工阅览室。
她喜欢笑着用拳头打我的手臂。她的小小的拳头力道不小。但我喜欢。
至今我仍然记得她趴在桌上那懒洋洋的样子。
后来她应成为吃我做的沙拉吃得最多的女生了。好想她。
益思的脸型什么像她。除了眼睛。那个曾经的她眼睛很迷人,眼睫毛很长。
但终究都是过去了。
说回来吧。威岭这样一个典型的大学生。到处跑。仿佛有忙不完的事情。
喜欢新东西。喜欢“凑热闹”——不一样的凑。因为她总会找到一个有意义的动机。
五一第一天,她舍弃早回家的机会,跑到皇岗口岸做义工。
还有就是零六年的圣诞节。她居然跑到教堂去朝拜。
在我摘完草莓来到学校的时候她还没回来。
我说她没有哪个周末是空闲的。都是和益思到处玩,到处寻找些什么东西。
有一次,我被她发来的那条信息所惊吓。她说,我语气越来越像老大。
我一惊。竟然十分害怕。
做事最认真的是她。表面上最从容,最淡定的,也是她。
老莫当然惊讶于第一个要走的人是她。略表遗憾。我觉得她是很适合做编辑的人。
她却走了。她说,她完成了退这一动作。我就别想了。
我在表示自咎的时候她说,关我啥事,正是这样一个深青时代,让她不悔……
我愣了两分钟。发现“这样一个深青时代”竟然被自如应用在话语间。
并不是很迷信什么时代,只有时期。深青跑到我们零五这里特色迥然——一群“孩子”。
但我并不认同我们这群人是孩子。因为我们感性,因为我们时不时忧伤,但不是孩子。
乔说她害怕孩子。因为孩子对于很多我们大人都害怕的未知事物更有胆量。
孩子这个词过于崇高了。我想。我们只配做孩子的朋友。
那时候我已经“宣布”过两次要退,彩芬说最后留下来的很多时候都是那些游离的人。
可是我毕竟还是走了。当然是我自己的原因。
那些认为我只是随便说的人可以不用再说话了。
她老是会发些饶有感觉的信息给我和他人。
寒假时,忽然收到她从小灵通发来的信息,说,法院实习,害怕自己有一天也麻木起来。
我说,迟早都有这一天。选的路没办法更改,如何避免麻木。
她似乎对法学并不是太热衷。更喜欢往“意义”里跑。我说了,她是典型的大学生。
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。
她的笑都是有涵义的。于我看来。我不知道她会否否认。但我还是要说。
除了她的眼睛——那双用黑色围绕的大眼睛会令你不大敢看。
益思也是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。所以才不一样。
她笑起来总是露出白白的牙齿。
若有若无的笑容,让你觉得亲切。如果以后这个孩子成为法官那应该不错。
在我关机的那个星期里,收到她的一条信息:“又关机,典型不作为。”
那个时候我还没退,确切地说,我还没跟别人说。
直到那天,我发了条信息给彩芬,“师姐,我恐怕等不及了”。
跟岭很多的信息交流之间,不觉被她的想法影响着。
她像彩芬一样很会引用。她会把尹玉海的话发到我的手机上来。
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的博客地址。或许她并不希望别人去挖掘她心里的文字符号吧。
和她,和益思,从大二开始就经常一起吃饭。英语课,到这学期的债权法课。
在用餐之间,我们的交流更深。
也有许多的第一次,在荔天那个面对红豆的小饭堂,第一次谈及我俩认识的过程。
在那时看来,她是个单纯的,有热情的一个女生。
我还不知道她是这样的热衷于活动。虽说如此,我们都还喜欢幽静。
在大二第一学期末,我跟她,跟容,跟臻,四人成群。在大榕树那边品尝鸡煲。
而后在桂庙对面那片绿茵场上看别人踢球。聊到编辑部的新情况。
那晚所谓的“零五聚会”只有四人,“缺斤少两”的,但是仍是快乐的回忆。
她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人。对学校的新事物,对她觉得有感觉的活动,她都一概不漏。
这也是我说他适合做编辑的缘故。
还有个我并不认同的特点。就是她喜欢看电影——非主流电影。
常常跟她聊这些来,我总是无言以对。我说,我这个人很俗的,平时只看大片。
因此我还尚未理解王家卫电影的镜头时,她已经走到很远。
看来我只能赶着脚步了。尽管这样说,但我还是懒的去捧乔的场。
偶尔看到彩芬的影子,偶尔看到陈勇的影子,当然也有她的影子。
一时提不起来关于她与我的记忆。可能我跟她的活动仅限在饭桌上了吧。
四月初,一人失恋。那个晚上的昨晚,跟芬说好了,要尝我家乡的酒。
一条信息,“今晚七点半,桂庙,师姐,酒”。
她这样一个不会喝酒的人,陪着三个会喝酒的人,还陪着三种酒。
不胜酒力。那晚的场景依稀在心头。首先是把小情侣送走。
然后往凳子上一坐。酒瓶一开,劣质花生,阳春砂仁酒,还有我们都模糊的目光。
我回去后很刻意的写了首诗,名字就是我的信息的内容。
我以为容会哭得很厉害。并没有,但是她把酒喝得厉害。
芬让我买的老掌柜,她一口便下肚。完全不逊色于我和姐。
她旁边的岭却一直汨着我的酒,并没有完全喝。
简直浪费。不过得谅解。因为此人非喝酒之人,乃品酒之人。
她回家都是坐船的。因此我十分羡慕。尽管她这次回去跟我说想吐。狠狠晕。
她很善解人意。那双眼睛不是吹的。至少我这样认为。
她发过这样一条信息,“身在福中不知福,游离两个世界都不生根。也许是一种释重”。
我发回去问她,释重是什么意思。她没回我。她老是这样不回信息。让别人乱猜。
但怎么说也好,她这信息,倒是说到点上了。于是我撇下文字,现在就在法学生生根。
没有阳光的黄昏看起来比有阳光时更为凄美。更为昏暗。
我开了灯。竟觉得那昏暗的白炽灯比硕大的太阳更神秘。
她是唯一一个说我沙拉不好吃的人。
不过后来不知道是给我面子还是怎样。给益思的份她吃了后说好吃。
那次做了一份给陈纯,一份给她。
我跟陈纯出去的时候碰见她傻傻地拿着三罐菠萝啤向办公室走去。
她说,那味道,有点怪。
从来都十一点前睡觉的她,有那么一双偌大的熊猫眼,那才怪咧。